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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探讨大学改革方案实施后的招生办法
www.china-korea.org 2005-05-23 来源:环球时报

  5月12日,汉城大学、延世大学和高丽大学等韩国30多所主要大学入学处处长齐聚一堂,举行招生工作会议,讨论2008年大学入学改革方案实施后的招生办法和方向。

  “定期高考”与“随时选拔”

  据了解,韩国现有358所高等院校,在校学生人数达290万,每年大约有60万新生。由于大学很多,高中生人数逐年减少,各大学招收优秀生的竞争非常激烈。

  培材大学李相万教授向本报记者介绍说,韩国大学中,一般由入学处负责制定、落实招生计划。为了保证招生选拔过程公开透明,学校审查委员会和教育部门全程监察招生工作,招生结果必须公示。学生或家长如有质疑,入学处必须做出答复。一旦查出有问题,检察机关也会马上介入调查。韩国《高等教育法》还严格规定,禁止大学对不同地区的高中实行差别待遇以及献金入学制度(家长支付赞助费使子女入学)。

  韩国高校招生录取有“定期高考”和“随时选拔”两种形式。“定期高考”是指每年11月份举行的全国统一高考,按照分数线和志愿进行招生。“随时选拔”则是大学于每年7月前自行确定时间组织的招生录取。高中应届毕业生根据志愿向大学提出入学申请,由入学处审查学生的档案材料,重点看学生的日常表现、特长、志愿者活动、读书量等。通过审查的学生然后参加各学校自主出题的“论述考试”(即作文),最后还有面试。目前,通过“随时选拔”录取的考生已占各大学录取数量的30%~50%。

  2008年后录取不光凭考分

  关于高校招生,韩国教育部于2004年8月公布的《2008年后大学录取制度改善试行方案》规定,在2008年后的招生过程中,将不再依照考生高考的具体分数,而是将高考成绩分为9个等级,再综合平时成绩、日常表现、教师评语等“内审”指标,最后由学校组织“论述考试”和严格的面试,综合决定考生能否入学,从根本上改变以高考成绩为主要衡量标准的招生方式。

  韩国舆论认为,增加“内审”比例后,学生日常行为的记录者——高中教师的作用日益突出。对于学习态度、特长、知识面等不易量化的评价内容来说,教师个人的喜好偏向可能会产生不良影响,教师的执教能力和道德修养就显得十分重要了。因此,韩国教育部又针对教师素质出台了相应标准,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、自律性和专业程度。

  素质教育从招生改革开始

  高丽大学入学处处长金建对记者说,要想把当前高中的“应试教育”彻底改变成注重创造性和发展潜力的“素质教育”,大学招生录取制度必须改革。虽然改革增加了招生工作的难度,也增加了各学校的招生预算,但这有利于解决只注重成绩的高考制度弊端,防止考试舞弊,从根本上促使学校和家长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素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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