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宇集团前会长金宇中承认操纵财务欺诈
www.china-korea.org 2005-06-16 来源:联合通讯社

  联合通讯社首尔6月15日电 潜逃海外五年零八个月的大宇集团前会长金宇中表示“对大宇集团财务欺诈案负责”,承认了关于财务欺诈、诈骗贷款等嫌疑的指控。检察机关最早将于今晚对其申请逮捕令。

  负责该案调查的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15日在此间表示,对操纵大宇财务欺诈、诈骗贷款以及通过设在英国的秘密金融组织BFC将外汇转移到国外等嫌疑进行了集中调查,金宇中承认大部分犯罪事实。

  在持续到14日晚10时的调查中,金宇中对大宇在1997~1998年的27万亿韩元财务欺诈、诈骗5万7000亿韩元贷款及信用证诈骗嫌疑等均表示承认,还承认了向BFC汇款十几亿美元的事实。

  据悉,金宇中就转移外汇问题申辩说,尽管没有按照《外汇管理法》等相关法规进行申报,但绝没有用于私人目的。

  大检察厅官员表示:“向国外转移财产属违法行为,只要向国外转移财产,就将无条件地适用有罪条款。”

  大检察厅决定在今天晚些时候结束对金宇中指使大宇汽车、大宇重工和大宇电子等三家公司进行财务欺诈以及诈骗贷款、通过BFC将财产转移到国外的大致调查后,对其申请逮捕令。(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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