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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禹锡科研组“卵子出处疑惑”调查结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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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ww.china-korea.org 2005-11-30 来源:联合通讯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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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联社首尔11月24日电 韩国保健福利部今天就黄禹锡科研组涉嫌的“卵子出处疑惑”发表了调查结论。调查报告书由首尔大学兽医学院科研伦理审查委员会(IRB)提交。
以下是调查报告书的摘要:
◇科研组在准备计划在2004年《科学》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时,得到Mizmedi医院提供的卵子。而经调查证实,Mizmedi医院理事长卢圣一向2003年年底之前提供卵子的部分女性每人平均支付了150万韩元。
卢圣一向科研组提供卵子时,持有捐献者出具的授权书,并确认卵子健康。而黄禹锡前不久才得知卢圣一向部分提供卵子的女性支付过报酬。
科研组的两位女研究员曾捐献卵子,但她们是在干细胞研究因缺少卵子遇到困难后,为使研究尽快取得进展,出于献身科学的目的主动捐献卵子。她们在2004年5月向《自然》杂志承认捐献过卵子后,意识到事关重大,随即否认了原来的说法。
今年5月底,黄禹锡通过与研究人员面谈,证实了此事。
◇调查意见
向捐献卵子的女性支付150万韩元、向科研组提供卵子、科研组女研究员捐献卵子,这些事情都在有关生命伦理和安全的法律于今年1月颁布施行前发生,因此不属于违法行为。
当时,国内外尚无关于卵子提供问题的特定伦理标准。此外,进行医学实验时被普遍引用的《赫尔辛基宣言》也没有全面禁止在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下,被雇用一方向雇用一方提供实验所必需的帮助。立足其内涵进行慎重考虑,不能说此次事件与《赫尔辛基宣言》相悖。
女研究员事前得到过研究负责人的劝告,但仍依照本人意愿捐献了卵子。应把这种做法归结为东西方文化差异。
◇结论
分析IRB的调查报告书,认为科研组获取卵子的过程没有违反法律和伦理准则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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